國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天齊鋰業股份有限公司
內部控制規則落實自查表的核查意見
國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金證券”或“保薦機構”)作為天齊
鋰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齊鋰業”或“公司”)2017年配股項目持續督
導的保薦機構,根據《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薦工作指引(2014年修訂)》、《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2015年修訂)》等有關規定,對公司出具的《內部控制規則落實自查表》進行了核查,具體情況如下:
一、公司內部控制規則落實情況
天齊鋰業對照深圳證券交易所有關內部控制的相關規則,依據公司實際情況,認真核查了公司組織機構建設情況、內部控制制度建設、內部審計部門和審計委員會工作情況及內部控制的檢查和披露等情況,并重點對信息披露的內部控制、內幕交易的內部控制、募集資金管理的內部控制、關聯交易的內部控制、對外擔保的內部控制、重大投資的內部控制等事項進行了核查。根據核查結果,天齊鋰業編制了《內部控制規則落實自查表》。
二、保薦機構核查措施及核查意見
保薦機構通過查閱公司各項資料、各項管理和內控制度,與高級管理人員進行溝通,結合《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等有關規定,對公司填寫的《內部控制規則落實自查表》進行了核查。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天齊鋰業填寫的《內部控制規則落實自查表》嚴格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的要求填寫,真實、準確、完整的反映了公司對深圳證券交易所有關內部控制的相關規則的落實情況。保薦機構對該自查表無異議。
(以下無正文)(本頁無正文,為《國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天齊鋰業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規則落實自查表的核查意見》之簽字蓋章頁)
保薦代表人簽字: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唐 宏 胡洪波國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天齊鋰業:國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公司內部控制規則落實自查表的核查意見
來源:交易所
時間:2018-03-26
關鍵詞:內部控制
關鍵詞:內部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