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銀保監會正式發布《理財公司內部控制管理辦法》(下稱《辦法》),要求理財公司對各項業務活動和管理活動制定全面、系統、規范的內控制度體系,并至少每年進行一次全面評估。《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過渡期為實施之日起六個月。
2022年4月29日至5月29日,銀保監會就《辦法》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主要吸收采納了三方面的建議:一是按照同類資管產品監管一致性原則,結合理財業務特點規律,細化相關規定;二是進一步完善關聯交易、風險準備金等管理規定和具體操作要求;三是對部分表述進行調整完善。
“理財公司處于‘潔凈起步’的關鍵時期,亟需構建與自身業務規模、特點和風險狀況相適應的內控合規管理體系,為依法合規和穩健運行提供堅實保障。”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認為。
數據顯示,自2018年12月《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管理辦法》(簡稱理財公司辦法)發布實施以來,共有30家理財公司獲批籌建,其中28家獲批開業。截至2022年6月末,銀行及理財公司理財產品合計余額29.1萬億元。其中,理財公司產品余額19.1萬億元。
對比公募基金等資管機構,銀行理財子公司在治理結構、激勵約束機制和治理環境方面均存在不足。因此,“理財子公司作為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新型資管機構,有必要盡快構筑全面有效的內控管理制度。”上述負責人表示。
《辦法》要求,理財公司要加強產品設計和存續期管理、強化理財業務賬戶管理、完善投資和交易制度流程、實行重要崗位關鍵人員全方位管理、強化與母行風險隔離等,建立起全面、系統、規范的內控制度體系,并至少每年進行一次全面評估。
北京大學金融發展研究中心主任劉玉珍指出,理財公司行業整體處于“新生期”,組織架構、業務特征與傳統商業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差異較大,監管部門出臺相關監管辦法,有利于推動理財公司建立健全統一規范的內控標準。
華夏理財總裁苑志宏也對證券時報記者表示:“理財子公司成立時間尚短,尚需充分汲取國內外資管行業良好實踐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