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信立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內部控制鑒證報告
瑞華核字【2018】 48260002 號
目 錄
1 、 內部控制鑒證報告·································································· 1
2、 關于內部控制有關事項的說明···············································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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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控制鑒證報告
瑞華核字【2018】 48260002 號
深圳信立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全體股東:
我們接受委托,審核了深圳信立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信立泰公司 ”)
管理層對 201 7 年 12 月 31 日與財務報表相關的內部控制有效性的認定。 信立泰公
司管理層的責任是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 同時對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與財務報表相關的內部控制有效性作出認定并確保該認定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我們
的責任是對信立泰公司上述認定中所述的截至 201 7 年 12 月 31 日止與財務報表相
關的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發表鑒證意見。
我們按照《中國注冊會計師其他鑒證業務準則第 3101 號——歷史財務信息審
計或審閱 以外的鑒證業務》并參照《內部控制審核指導意見》的規定執行了鑒證業
務。上述規定要求我們計劃和執行鑒證工作,以對鑒證對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錯
報獲取合理保證。在鑒證過程中,我們實施了包括了解、測試和評價內部控制系統
的建立和實施情況,以及我們認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們相信,我們的鑒證工作為
發表意見提供了合理的基礎。
內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錯誤或舞弊導致錯報發生和未被發現的可能
性。此外,由于情況的變化可能導致內部控制變得不恰當,或降低對控制政策、程
序遵循的程度,因此,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有效的內部控制,并不保證在未來也
必然有效,根據內部控制評價結果推測未來內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風險。
我們認為,信立泰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與財務報
表相關的有效的內部控制。
本鑒證報告僅供信立泰公司 2017 年度年報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目的。
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國注冊會計師: 謝軍
中國·北京 中國注冊會計師: 黎仕民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五 日
深圳信立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
深圳信立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全體股東:
根據《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規定和其他內部控制監管要求
(下稱“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結合本公司(下稱“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和評價
辦法,在內部控制日常監督和專項監督的基礎上,我們對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基準日)的內部控制有效性進行了評價。
一、重要聲明
按照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的規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實施內部控制,評價其有
效性,并如實披露內部控制評價報告是公司董事會的責任。監事會對董事會建立和
實施內部控制進行監督。經理層負責組織領導企業內部控制的日常運行。公司董事
會、監事會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本報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
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報告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法
律責任。
公司內部控制的目標是合理保證經營管理合法合規、資產安全、財務報告及相
關信息真實完整,提高經營效率和效果,促進實現發展戰略。由于內部控制存在的
固有局限性,故僅能為實現上述目標提供合理保證。此外,由于情況的變化可能導
致內部控制變得不恰當,或對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據內部控制評價
結果推測未來內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風險。
二、內部控制評價結論
根據公司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認定情況,于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基準
日,不存在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會認為,公司已按照企業內部控制規
范體系和相關規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
根據公司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認定情況,于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基準
日,公司未發現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基準日至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發出日之間未發生影響內部
控制有效性評價結論的因素。
三、內部控制評價工作情況
(一)內部控制評價范圍
公司按照風險導向原則確定納入評價范圍的主要單位、業務和事項以及高風險
領域。
納入評價范圍的單位主要是母公司深圳信立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納入評價范圍單位資產總額占公司合并財務報表資產總額的 95.81 %,營業收
入合計占公司合并財務報表營業收入總額的 90.68%。
納入評價范圍的主要業務和事項包括:
公司治理層面:組織架構、發展戰略、人力資源、社會責任和企業文化等;業
務流程層面:資金活動、重大投資、銷售管理(應收賬款)、工程建設、采購管理、
資產管理(存貨及固定資產)、財務報告、關聯交易、全面預算、合同管理和信息
系統等。重點關注的高風險領域主要包括應收賬款管理、存貨、工程建設、重大投
資業務、營運資金。
上述納入評價范圍的單位、業務和事項以及高風險領域涵蓋了公司經營管理的
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遺漏。
(二)內部控制評價工作依據及內部控制缺陷認定標準
公司依據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結合公司內部各項制度、流程、指引等相關規
定組織開展內部控制評價工作。
公司董事會根據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對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認
定要求,結合公司規模、行業特征、風險偏好和風險承受度等因素,區分財務報告
內部控制和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研究確定了適用于本公司的內部控制缺陷具體認
定標準,并與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確定的內部控制缺陷認定標準如下:
1.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認定標準
公司確定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評價的定量標準如下:
定量標準以利潤總額、資產總額作為衡量指標。內部控制缺陷可能導致的損失
與利潤表相關的,以利潤總額指標衡量。如果該缺陷單獨或連同其他缺陷可能導致
的財務錯報金額小于利潤總額的 1%,則認定為一般缺陷;如果超過利潤總額的 1%
但小于 5%,則為重要缺陷;如果超過利潤總額的 5%,則認定為重大缺陷。
內部控制缺陷可能導致或導致的損失與資產管理相關的,以資產總額指標衡
量。如果該缺陷單獨或連同其他缺陷可能導致的財務報告錯報金額小于資產總額的
0.5%,則認定為一般缺陷;如果超過資產總額的 0.5%但小于 1%,認定為重要缺
陷;如果超過資產總額的 1%,則認定為重大缺陷。
公司確定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評價的定性標準如下:
財務報告重大缺陷的跡象包括:
1 、企業更正已公布的財務報告;
2、注冊會計師發現當期財務報告存在重大錯報,而內部控制在運行過程中未
能發現該錯報;
3、企業審計委員會公司外部財務報告及對于財務報告的內部控制的監督失效;
4、公司層面控制環境失效。
財務報告重要缺陷的跡象包括:
1 、注冊會計師發現當期財務報告存在一般錯報,而內部控制在運行過程中未
能發現該錯報;
2、企業審計委員會和內部審計機構對內部控制的監督存在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認定標準
公司確定的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評價的定量標準如下:
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評價的定量標準為直接損失金額小于資產總額的
0.3%,則認定為一般缺陷;如果大于資產總額的 0.3%但小于 0.5%,認定為重要缺
陷;如果大于資產總額的 0.5%,則認定為重大缺陷。
公司確定的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評價的定性標準如下:
出現以下情形的,可認定為重大缺陷,其他情形視其影響程度分別確定重要缺
陷或一般缺陷。
1 、缺乏決策程序導致重大失誤;
2、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受到重罰;
3、中高級管理人員和高級技術人員嚴重流失;
4、媒體頻現負面新聞,波及面廣,引起相關部門關注并展開調查;
5、重要業務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統失效;
6、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舞弊;
7、內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三)內部控制缺陷認定及整改情況
1.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認定及整改情況
根據上述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的認定標準,報告期內公司不存在財務報告內
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認定及整改情況
根據上述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的認定標準,報告期內未發現公司非財務報
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內部控制相關重大事項說明
無
深圳信立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已經董事會授權):葉澄海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五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