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燦坤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公司 2017 年度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的獨立董事意見
我們作為廈門燦坤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獨立董事,根據中國證監會《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對公司董事會于 2018 年 3 月 17 日審議的《2017 年度公司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經過認真閱讀報告內容,并與公司管理層和有關管理部門交流,查閱公司的管理制度,基于獨立判斷,發表如下意見:
1、 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符合國家有關法規和證券監管部門的要求,也適合當前公司生產經營實際情況需要。
2、 公司重要經營活動均能按照公司內部控制各項制度的規定進行,公司對重點關注事項,如關聯交易、對外擔保、重大投資、信息披露的內部控制嚴格、充分、有效,保證了公司經營管理的正常進行。
3、 《2017 年度公司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比較客觀地反映了公司內部控制的執行情況,對公司內部控制的總結比較全面,對加強內部控制的目標方面比較明確。
4、 《2017 年度公司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符合公司內部控制的實際情況。
獨立董事:湯金木、白劭翔、葛曉萍
2018 年 3 月 17 日
閩燦坤B:關于公司2017年度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的獨立董事意見
來源:交易所
時間:2018-03-21
關鍵詞:內部控制
關鍵詞:內部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