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廣東香山衡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的核查意見
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信證券”或“保薦機構”)作為廣東
香山衡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香山股份”或“公司”)首次公開發行
股票并上市的保薦機構,根據《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薦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要求,就公司《2017年度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對公司2017年度內部控制情況進行了認真、審慎核查,具體情況如下:
一、內部控制評價工作情況
(一)內部控制評價范圍
公司按照風險導向原則確定納入評價范圍的主要單位、業務和事項以及高風險領域。
納入評價范圍的主要單位包括:廣東香山衡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佳維電子有限公司、中山市香山電子測量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市香山塑膠印刷科技有限公司、九江香山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香山科衡工貿有限公司、佳美測量科技(香港)有限公司等。納入評價范圍單位資產總額占公司合并財務報表資產總
額的 100%,營業收入合計占公司合并財務報表營業收入總額的 100%。
公司管理機構:董事會辦公室、審計監察部、證券投資部、財務部、總裁辦、人力行政中心、流程及 IT 管理部、生管調度中心、供應鏈管理中心、工程技術中心、工程部、質量技術監督中心、國際營銷中心、商用產品經營中心、家用產品經營中心、智能產品事業部。
納入評價范圍的主要業務和事項包括:
公司治理管控層面的內控流程包括:組織架構、發展戰略、人力資源、社會責任、企業文化。
公司業務控制層面的內控流程包括:財務報告、資金活動、采購業務、資產管理、銷售業務、研究與開發、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內部信息傳遞、信息系統。
重點關注以下高風險領域:資金活動風險、采購管理風險、銷售管理風險、資產管理風險、會計信息準確性和完整性等。
上述納入評價范圍的單位、業務和事項以及高風險領域涵蓋了公司經營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遺漏。
2017年公司根據組織發展變化,大力推進內控體系建設,進一步明確了風
險管理及內部控制工作的組織機構及其職責,梳理和整合內部控制制度,涉及財務管理、募資管理、人力資源管理、銷售管理、采購管理、生產管理、質量管理、投資管理、預算管理、關聯交易管理、合同管理、擔保管理、產品研發管理、企業文化管理、社會責任管理、發展戰略管理等各個方面。
內控流程方面,公司堅持不斷改進和優化,有效促進內控管理水平提升。公司已基本建立決策、執行、監督、改進的閉環管理模式和不相容崗位分離的制約機制,逐步形成一套適應公司發展的內控體系,并對其運行的有效性進行了持續監督。
(二)內部環境
1、治理結構及組織架構
根據《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公司設立了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層“三會一層”的法人治理結構,制定了《股東大會議事規則》、《董事會議事規則》、《監事會議事規則》、《經理工作細則》等為主要架構的公司治理制度,明確了決策、執行、監督等方面的職責權限,形成了合理有效的職責分工和制衡機制。股東大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行使企業經營方針、籌資、投資、利潤分配等重大事項的表決權;董事會是公司的決策機構,對股東會負責,依法行使企業的經營決策權,公司董事會設 9名董事,其中獨立
董事 3名;監事會對股東大會負責,是公司的監督機構,負責監督公司董事、經
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依法履行職責,對公司財務狀況、內部控制規范體系進行監督檢查。經理層負責組織實施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事項,主持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層權責明確、各司其職、相互協調、相互制約、規范運作,對全資子公司的經營、資金、人員、財務等重大方面履行必要的監管。同時,董事會下設提名委員會、審計委員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發展與戰略委員會四個專門委員會。發展與戰略委員會成員 5名,2/5由獨立董事擔任;其他專門委員會成員 3名,2/3 由獨立董事擔任,其中審計委員會召集人由具有會計專業背景的獨立董事擔任,審計委員會負責審查企業內部控制,監督內部控制的有效實施和內部控制自我評價情況,協調內部控制審計及其他相關事宜等。2017 年度,公司共召開了 3 次股東大會,6次董事會會議和 6次監事會會議,各項會議的召集、召開與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公司按照科學、精簡、高效、制衡的原則,綜合考慮公司性質、發展戰略、文化理念和管理要求等因素,合理設置內部職能機構,包括董事會辦公室、審計監察部、證券投資部、財務部、總裁辦、人力行政中心、流程及 IT 管理部、生管調度中心、供應鏈管理中心、工程技術中心、工程部、質量技術監督中心、國際營銷中心、商用產品經營中心、家用產品經營中心、智能產品事業部。各部門的權責明確,形成了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制約、相互協調的工作機制。
2、發展戰略
公司董事會發展與戰略委員會依照《董事會發展與戰略委員會議事規則》履行其戰略管理職責。相關管理部門負責公司內部戰略運營管理的協調及監控;公司通過戰略制訂、分解落實、監督考核等具體控制措施,確保企業發展目標的實現,以及健康可持續發展。
3、人力資源公司逐步完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和機制,修訂完善了《人力資源管理基本政策》、《員工招聘管理辦法》、《員工培訓管理理辦法》、《績效考核與能力評估辦法》、《薪資和獎金、福利性收入管理辦法》、《員工勞動紀律與退出機制管理辦法》等
一系列規章制度,對人員錄用、員工培訓、辭退與辭職、工資薪酬、福利保障、績效考核、晉升與獎懲等進行了詳細規定,積極推行目標管理,促進員工工作職責的有效履行,使員工績效、部門績效與公司整體績效目標方向保持一致,確保公司整體經營目標的達成。公司將職業道德修養和專業勝任能力作為選拔和聘用員工的重要標準,切實加強員工培訓和繼續教育,不斷提升員工素質。公司在制定和實施有利于企業可持續發展的人力資源政策的同時,積極營造適合人才競爭和發展的企業文化氛圍,為高素質人才提供發揮才智、實現價值的平臺的機會。
報告期內,公司推出了第一輪的股權激勵計劃,共授予 52 位優秀管理人才和核心技術(業務)骨干 155.92 萬份股票期權、45.24 萬股限制性股票。通過股權激勵機制,吸引和留住優秀管理人才、核心技術(業務)骨干,建立股東與公司中高級管理人員、核心經營、技術骨干團隊之間的利益共享與約束機制,促進公司戰略目標的實現。
4、社會責任
公司高度重視履行相關社會責任,將履行社會責任落實到生產經營過程的各個環節,具體內容包括安全生產、產品質量、環境保護、資源節約、促進就業、員工權益保護等方面,建立了完整的環境管理體系,對公司生產及相關業務過程進行環境因素識別和評價,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加強環境保護工作,定期對污水處理系統等進行維護,保證設備正常運行,以控制和減少污染物的排放。2017 年公司還實施了光伏發電項目,年發電量可達 160萬千瓦時,切實做到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短期利益與長遠利益、自身發展與社會發展的相互協調,實現公司與員工、公司與社會、公司與環境的和諧發展。
5、企業文化公司非常重視企業文化建設,自成立以來,一直秉承“做有社會責任感的創新型企業”的核心價值觀和“更快、更高、更強、更好”的企業精神。通過多年的文化沉淀,構建了一套涵蓋企業愿景、企業精神、行為準則、道德規范等的企業文化體系。同時,公司積極樹立現代企業管理理念,強化風險意識,充分發揮董事、監事、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在企業文化建設中的主導作用,形成了務實、勤奮、超越、團隊、責任的文化特質,充分展示了朝氣蓬勃、奮發進取、團
結一致、不斷創新的企業文化。
公司堅持民主管理,建立源頭參與機制,建立有黨支部、工會和職工代表大會制度,暢通了公司員工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
6、內部審計
為防范公司管理風險、加強內部控制、不斷改善經營管理,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下設審計監察部,配備了專職審計人員,負責公司的內部審計工作。審計監察部作為審計委員會的日常辦事機構,由公司董事會和審計委員會領導,獨立客觀地行使審計職權,對董事會和審計委員會負責,不受其他部門或者個人的干涉。審計監察部依據法律法規和公司《內部審計管理制度》等有關規章制度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監督檢查,并定期對公司經營班子、公司各職能部門、子公司、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各業務循環環節的重點風險和內部控制、管理活動及經濟效益情況等事項進行全面審計。
內部控制重點關注的高風險領域主要包括對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關聯交易、對外擔保、募集資金使用、重大投資、信息披露等內部控制環節。
上述納入評價范圍的單位、業務和事項以及高風險領域涵蓋了公司經營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遺漏。
(三)風險評估
公司從戰略、市場、運營、財務、法律等五個方面,系統、客觀地對公司存在的主要風險進行識別和評估,充分考慮潛在事項發生的可能性和對公司目標實現的影響程度,建立和完善了從風險收集及識別、風險評估、風險應對和控制監督的管控流程標準和體系,將風險對公司的影響降至最低或可以承受的范圍。
(四)控制活動
為合理保證戰略目標的實現,公司建立了相關的控制程序及措施,主要包括:
不相容職務分離、授權審批控制、會計系統控制、財產保護控制、預算控制、運營分析控制和績效評價控制等。其中,重要控制活動體現在以下方面:
1、子公司管理
公司通過向子公司委派董事、監事及主要高級管理人員實施對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從章程制訂、人事、財務、經營決策、信息披露事務管理和報告制度、內部審計監督等方面進行管理、指導和監督,保證了對控股子公司日常營運和經營風險的有效控制。
2、擔保與關聯交易
公司根據《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和《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制定了《關聯交易管理辦法》和《對外擔保管理辦法》,同時在《股東大會議事規則》、《董事會議事規則》中,對關聯方和關聯交易及對外擔保等重大事項作了明確規定,包括關聯交易的回避表決制度、審批權限、決策程序、信息披露等內容,并確定了公司關聯方的名單,及時予以更新,確保關聯方名單真實、準確、完整,關聯交易遵循市場公正、公平、公開的定價原則;在對外擔保方面規范了對外擔保的審批、風險管理和信息披露。保護公司及中小股東的利益。并定期對擔保和關聯交易進行內部專項審計,及時向董事會報告相關情況。
3、募集資金管理
公司根據《公司法》、《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等相關有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募集資金管理制度》,對募集資金實行專戶存儲管理,所有募集資金的支出均嚴格履行內部審批手續,按照募集資金使用計劃的用途及項目使用,公司按規定對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進展情況及資金使用收益情況等進行檢查和披露。公司審計監察部每季度對募集資金的存放與使用情況進行一次審計,并對募集資金使用的真實性和合規性發表意見。
4、對外投資管理
為規范投資管理行為,控制投資風險《公司章程》、《股東大會議事規則》、《董事會議事規則》、《重大投資管理辦法》對公司對外投資的投資類別、投資對象以及相應的決策程序、決策權限等方面作了明確規定,對投資項目的申報與受理、檢查與評估、實施及監控都已建立相應的管理機制,保證項目的有效運作。
5、財務管理
公司根據《公司法》、《會計法》和《內部會計控制規范》等法律法規,已建立較為完善的財務管理內控制度,包括:《財務會計管理制度》、《財務預算管理辦法》、《財務開支審批辦法》等,內容涵蓋了會計核算、資金管理、融資管理、預算管理、財務報告等多個方面,已有控制措施覆蓋了重要的風險領域,制度規定得到有效遵循。通過嚴格的內部控制體系,控制財務風險,合理籌集資金,有效營運資產,控制成本費用,規范收益分配、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等財務行為,實現公司資產的優化組合和效益的最大化。
6、銷售與收款管理
公司結合實際情況,不斷完善銷售與收款業務相關的管理制度和流程,明確銷售、發貨、收款等環節的職責和審批權限,按照規定的程序辦理銷售與收款業務,通過采取完善客戶信用等級評定制度,嚴格賒銷管理,緊抓回款管理等控制措施,確保企業銷售及收款目標的實現。
7、采購與付款管理
公司結合實際情況,實行了供應商開發、業務辦理、價格稽核三權分立管理體制,制定了《采購(出售)招標管理辦法》、《采購業務管理辦法》和《采購價格稽核管理辦法》,合理規劃和調整采購與付款業務的機構和崗位職責,明確了存貨的請購、審批、采購、招標、驗收、付款、供應商管理等業務流程,建立價格監督機制,定期檢查和評價采購控制措施的有效性,確保物資采購滿足企業生產經營需求。報告期內,公司采購開發部在采購管理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進一步拓展了采購渠道,有效降低了采購價格且有效抑制采購舞弊發生。
8、研究與開發公司高度重視新技術和新產品的研究開發工作,采用 PLM(productlifecycle management,即產品生命周期管理)平臺整合各相關部門的技術數據資源,加強新產品開發力度,形成了以市場為中心的快速、高效產品開發機制。
根據發展戰略,結合市場開拓和技術進步要求,科學制訂研發計劃,強化研發全過程管理,對產品研發進度、質量、資源配置進行有效規劃和監督,本著規劃一代、開發儲存一代、推廣應用一代的原則,形成有梯次的研發節奏,以保證不斷提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并重點積極促進研發成果的轉換和有效利用,向市場源源不斷的注入新的活力產品,使企業在市場競爭中贏得先機。
9、生產與成本
公司根據成本管控的要求,制定了《全面預算管理實施細則》和《產品成本核算及銷售報價管理辦法》,不斷完善生產運營及成本核算方面的內部管理制度和流程,確保企業日常生產和經營按照預期運轉。公司定期召集相關部門、子公司負責人召開生產及經營管理分析會議,負責產品成本、質量成本、費用管理的控制及戰略和決策,有效推動公司全面成本控制目標的落實。
10、固定資產與在建工程管理
公司已建立固定資產及在建工程管理的相關制度和流程,對資產計劃、采購、保管、使用、報廢處置等建立了相應的控制程序,采取授權審批、實物盤點、財產記錄、財產保險等控制措施,能夠有效防止各種實物資產的被盜、毀損和重大流失。
對于大型基建項目實施專項管理,明確授權審批程序、完善基建工程過程管理、招標與詢價管理、基建合同管理、財務結算與跟蹤審計制度,確保公司對基建工程項目的有力管控。
11、信息披露
公司已建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內部報告制度》、《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管理制度》等內控制度,對信息披露的內容、審批程序、重大信息內部報告等各方面做出明確規定,確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時、準確、完整。報告期內,公司信息披露嚴格遵循了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規定。
12、合同評審
公司制定了《合同管理辦法》,并由證券投資部和審計監察部協助相關人員負責對公司的采購、銷售、工程建設等部分重要合同進行簽訂前審查和合同執行過程跟蹤,避免公司潛在的經營風險或糾紛,強化公司內部控制機制。
13、安全生產
公司制定了《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職業健康與安全管理規定》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辦法》等制度,進一步強化社會責任,實現污染物的有效控制,做到對污染物的減量化、無害化、資源化,防止生態破壞;明確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明確和落實公司各級領導的安全管理責任,為切實做好公司的安全工作提供制度依據,有效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確保公司人員和財產的安全。
(五)信息與溝通
1、信息溝通
為保證公開披露信息的及時、準確、完整,公司已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內部報告制度》等內控制度,明確內外部信息溝通和披露的工作流程及職責權限,保證信息披露的質量和保密,并不斷加強與投資者的溝通。
2、信息系統
公司已建立較為完備的信息系統,以及信息系統安全管理制度,信息系統人員(包括財務會計人員)恪盡職守、勤勉工作,能夠有效地履行職責。公司管理層提供適當的人力、財力以保障整個信息系統的正常、有效運行。同時,公司利
用 OA 系統、內部局域網等現代化信息平臺,使各管理層、各部門以及員工與管理層之間的信息傳遞更迅速和順暢。
(六)內部監督
公司已建立符合內控規范的內部監督體系,制定了《內部審計管理制度》。
監事會對股東大會負責,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監督。公司審計監察部在董事會審計委員會的直接領導下依法獨立開展公司內部審計、督查工作,對公司的經營管理和內部控制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評價和定期報告,確保內部控制制度的貫徹和實施。
(七)內部控制評價工作依據及內部控制缺陷認定標準公司依據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及《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財會[2008]7號)、《企業內部控制應用指引》(財會[2010]11 號)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組織開展內部控制評價工作。
公司董事會根據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對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認定要求,結合公司規模、行業特征、風險水平和風險承受度等因素,區分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和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研究確定適用于本公司的內部控制缺陷具體認定標準。公司確定的內部控制缺陷認定標準如下:
1、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認定標準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主要指不能合理保證財務報告結果可靠性的內部控制設計和運行缺陷。
根據缺陷可能導致的財務報告錯報的重要程度,公司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結合的方法將缺陷劃分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1)定性標準:
①財務報告重大缺陷的跡象包括:
A、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舞弊行為或涉及公司內區域性集體串通的舞弊行為;
B、公司更正已公布的整份財務報告;
C、由外部審計或監管部門發現的卻未被公司內部控制識別的當期財務報告中的重大錯報;
D、已發現并報告給管理層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時間內未加以改正;
E、審計委員會和審計部門無法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形成有效的常規性監督;
F、因存在一個或多個內部控制缺陷,導致出現內部控制出現系統性、區域性的失效,可能導致公司嚴重偏離控制目標的情況。
②財務報告重要缺陷的跡象包括:
A、未依照公認會計準則選擇和應用會計政策;
B、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C、對于重要的非常規或特殊交易的賬務處理沒有建立相應的控制機制或沒有實施且沒有相應的補償性控制;
D、對于期末財務報告過程的控制存在一項或多項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證編制
的財務報表達到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的目標。
③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定量標準:
本公司確定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評價的定量標準如下:
潛在錯報項目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營業收入
潛在錯報≥營業收入
的 2%
營業收入 1%≤潛在錯報<營
業收入的 2%
潛在錯報<營業收
入的 1%資產總額
潛在錯報≥資產總額
的 1%
資產總額 0.5%≤潛在錯報<
資產總額的 1%
潛在錯報<資產總
額的 0.5%達到上述評定項目任一標準即判定為相應標準的缺陷。
2、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認定標準
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是指針對除財務報告目標之外的其他目標的內部控制,非財務報告缺陷認定主要以缺陷對業務流程有效性的影響程度、發生的可能性作
判定,一般包括合理保證資產安全、經營合法合規、提高經營效率和效果、促進戰略目標的實現等。
(1)定性標準:
①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認定為重大缺陷:
A、對于公司重大事項公司缺乏民主決策程序或雖有程序但未必有效執行;
B、公司或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因違法違規被監管部門公開處罰;
C、公司中高級管理人員和高級技術人員流失嚴重,本年度上述兩類人員流
失率超過 30%;
D、內控制度存在系統性、區域性的缺失或失效;
E、審計委員會、審計監察部無法正常履職;
F、前一次發現的公司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有效整改。
②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認定為重要缺陷:
A、公司重要的業務決策程序缺失或失效;
B、未依程序及授權辦理,造成較大損失的;
C、公司關鍵崗位業務人員流失嚴重,本年度流失率達到 30%以上;
D、缺陷涉及到中層管理人員或關鍵業務管理人員的舞弊行為;
E、公司重要業務制度或系統存在內部控制缺失或失效。
③一般缺陷:不構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內部控制缺陷。
(2)定量標準:
定量標準主要根據缺陷可能造成直接財產損失的絕對金額確定,定量標準以營業收入、資產總額作為衡量指標。
以營業收入作為衡量指標的認定標準如下:
重大缺陷:直接財產損失金額≥營業收入×10%
重要缺陷:營業收入×5%≤直接財產損失金額<營業收入×10%
一般缺陷:直接財產損失金額<營業收入×5%
以資產總額作為衡量指標的認定標準如下:
重大缺陷:直接財產損失金額≥資產總額×1%
重要缺陷:資產總額×0.5%≤直接財產損失金額<資產總額×1%
一般缺陷:直接財產損失金額<資產總額×0.5%
二、內部控制缺陷認定及整改情況
1、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認定及整改情況
根據上述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的認定標準,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報告期自評截止日,報告期內公司不存在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2、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認定及整改情況
根據上述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的認定標準,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報告期自評截止日,未發現公司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3、公司無以前年度延續的內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情形報告期內,公司內部控制在內部環境、目標設定、事項識別、風險評估、風險對策、控制活動、信息與溝通、檢查監督等各個方面規范、有效,內部控制體系與公司經營規模、業務范圍、競爭狀況、風險水平等相適應,總體上符合中國證監會、深交所的相關要求。公司現有內部控制制度已基本建立健全,能夠適應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發展的需要,能夠對編制真實、公允的財務報表提供合理的保證,能夠對公司各項業務活動的健康運行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單位內部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提供保證。公司的各項內部控制在生產經營等公司營運的各個環節中得到了一貫的、順暢的執行;自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基準日至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發出日之間未發生對評價結論產生實質性影響的內部控制的重大變化。公司將根據內部業務流程的發展變化,及時梳理和更新內控制度,進一步完善公司管理、授權審批等方面的內控制度和管理流程,不斷強化內部控制的監督檢查,逐步擴展內部控制評估范圍,促進公司健康、可持續發展。
三、公司對內部控制情況的自我評價結論
根據公司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認定情況,于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基準日,不存在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董事會認為,公司已按照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和相關規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
根據公司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認定情況,于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基準日,公司未發現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自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基準日至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發出日之間未發生影響內部控制有效性評價結論的因素。
四、保薦機構所開展的主要核查工作及核查意見
(一)保薦機構所開展的主要核查工作
保薦機構查閱了公司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決議及會議記錄、董事會各專門委員會的會議記錄、總經理辦公會會議記錄、審計報告、內部控制評價報告以及各項業務和規章管理制度,并與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內部審計人員、外部審計機構進行溝通和交流,對其內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進行了核查。
(二)保薦機構核查意見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公司已經建立起較為完善的法人治理結構和較為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與公司業務及管理相關的有效內部控制,《廣東香山衡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真實、客觀地反映了其內部控制制度的建設及運行情況。
香山股份: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公司2017年度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的核查意見
來源:交易所
時間:2018-03-19
關鍵詞:內部控制
關鍵詞:內部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