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灣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
北部灣港股份有限公司全體股東:
根據《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規定和其他
內部控制監管要求(以下簡稱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結合本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和評價辦法,在內部控制日常監督和專項監督的基礎上,我們對公司2017年12月31日(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基準日)的內部控制有效性進行了評價。
一、公司董事會聲明
按照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的規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實施內部控制,評價其有效性,并如實披露內部控制評價報告是公司董事會的責任。監事會對董事會建立和實施內部控制進行監督。經理層負責組織領導企業內部控制的日常運行。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本報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報告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法律責任。
公司內部控制的目標是合理保證經營管理合法合規、資產安全、財務報告及相關信息真實完整,提高經營效率和效果,促進實現發展戰略。由于內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僅能為實現上述目標提供合理保證。此外,由于情況的變化可能導致內部控制變得不恰當,或對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據內部控制評價結果推測未來內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風險。
二、內部控制評價結論
根據公司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認定情況,于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基準日,不存在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董事會認為,公司已按照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和相關規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
根據公司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認定情況,于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基準日,公司不存在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基準日至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發出日之間未發生影響內部控制有效性評價結論的因素。
三、內部控制評價工作情況
(一)內部控制評價范圍
公司按照風險導向原則確定納入評價范圍的主要單位、業務和事項以及高風險領域。納入評價范圍的主要單位包括:母公司(北部灣港股份有限公司)及 17家二級子公司(防城港北部灣
港務有限公司、北部灣拖船(防城港)有限公司、北海北港碼頭經營有限公司、防城港興港碼頭有限公司、欽州市港口(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欽州興港碼頭有限公司、廣西北部灣國際碼頭管理有限公司;廣西北部灣港能源化工港務有限公司、中國北海外輪代理有限公司、廣西北海港物流有限公司、北海興港碼頭有限公司、廣西鐵山東岸碼頭有限公司、北海新力進出口貿易有限公司、防城港北港碼頭經營有限公司、北部灣港貴港集裝箱碼頭有限公司(曾用名:廣西貴港愛凱爾集裝箱港務有限公司)、北部灣港貴港碼頭有限公司(曾用名:愛凱爾(貴港)港務有限公司)、愛凱爾(貴港)中轉港有限公司),3家三級子公司(廣西北部灣國際集裝箱碼頭有限公司、廣西欽州國際集裝箱碼頭有限公司、防城港北部灣能源化工港務有限公司)納入評價范圍單位資產總
額占公司合并財務報表資產總額的 100%,營業收入合計占公司合并財務報表營業收入總額的 100%;納入評價范圍的主要業務
和事項包括:組織架構、發展戰略、項目投資、合同管理、信息披露、投資者關系、企業文化、人力資源、信息系統、內部信息傳遞、社會責任、資金活動、募集資金管理、擔保業務、全面預算、財務報告、資產管理、采購業務、業務外包、銷售業務、工程項目、生產及安全。上述納入評價范圍的單位、業務和事項以及高風險領域涵蓋了公司經營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遺漏。
(二)內部控制評價工作依據及內部控制缺陷認定標準公司依據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組織開展內部控制評價工作。
公司董事會根據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對重大缺陷、重要缺
陷和一般缺陷的認定要求,結合公司規模、行業特征、風險偏好
和風險承受度等因素,區分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和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研究確定了適用于本公司的內部控制缺陷具體認定標準,并與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確定的內部控制缺陷認定標準如下:
1、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認定標準
1.1、公司確定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評價的定量標準如
下:
(1)公司盈利時的定量標準:
缺陷類型對公司財務報告真實性及完整性的影響程度定量標準
重大缺陷 較大
存在一個或一組內控缺陷,可能導致財務報告出現大于公司年度稅前利潤
7%的錯報
重要缺陷 一般
存在一個或一組內控缺陷,可能導致財務報告出現小于或等于公司年度稅
前利潤 7%,但大于公司年度稅前利潤
3%的錯報
一般缺陷 微小對不構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均認定為一般缺陷
(2)公司虧損時的定量標準:
缺陷類型對公司財務報告真實性及完整性的影響程度定量標準
重大缺陷 較大
存在一個或一組內控缺陷,可能導致財務報告出現大于公司年度合并報表
營業收入0.70%的錯報
重要缺陷 一般
存在一個或一組內控缺陷,可能導致財務報告出現小于或等于公司年度合
并報表營業收入 0.70%,大于公司年度合并報表營業收入 0.30%的錯報
一般缺陷 微小對不構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均認定為一般缺陷
1.2、公司確定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評價的定性標準:
(1)重大缺陷:是指一個或多個一般缺陷的組合,可能嚴
重影響內部控制整體的有效性,進而可能導致企業無法及時防范或發現嚴重偏離整體控制目標的情形。具體包括但不限于:①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舞弊;②控制環境無效;③注冊會計師發現當期財務報告存在重大錯報,而內部控制在運行過程中未能發現該錯報;④公司審計委員會對內部控制的監督無效;⑤其他可能影響報表使用者正確判斷的缺陷。
(2)重要缺陷:是指一個或多個一般缺陷的組合,其嚴重
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可能導致企業無法及時防范或發現偏離整體控制目標的嚴重程度依然重大,須引起企業管理層關注。
(3)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認定標準
1.1、公司確定的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評價的定量標準
如下:
缺陷類型對公司經營狀況及社會聲譽的影響程度定量標準
重大缺陷 較大
存在一個或一組內控缺陷,可能導致公
司直接財產損失大于5000萬元,或(并)受到國家級政府部門的行政處罰,且處罰事宜已正式對外公告或(并)對公司造成負面影響
1.2、公司確定的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評價的定性標準
如下:
(1)重大缺陷:是指一個或多個控制缺陷的組合可能導致
企業嚴重偏離控制目標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①缺乏民主決策
程序;②決策程序導致重大失誤;③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并受到處
罰;④中高級管理人員和高級技術人員流失嚴重;⑤媒體頻現負
面新聞涉及面廣,在全國范圍內造成較大不良影響;⑥重要業務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體系失效;⑦內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2)重要缺陷:是指一個或多個控制缺陷的組合其嚴重程度和經濟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導致企業偏離控制目標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①民主決策程序存在但不夠完善;②決策程序導致出現一般失誤;③違反企業內部規章形成損失;④關鍵
崗位業務人員嚴重流失;⑤媒體出現負面新聞波及面較廣,在公司所在省區范圍內造成一定的不良影響;⑥重要業務制度或系統
存在缺陷;⑦內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 一般
存在一個或一組內控缺陷,可能導致公
司直接財產損失大于1000萬元,小于或
等于5000萬元,或(并)受到省(或自
治區)級政府部門的行政處罰,且處罰事宜已正式對外公告或(并)對公司造成負面影響
一般缺陷 微小對不構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均認定為一般缺陷
(3)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包括但不限于:①決策程序效率不高;②違反內部規章但未形成損失;③一般崗位業務人員流失嚴重;④媒體出現負面新
聞但僅波及局部區域,總體影響不大;⑤一般業務制度或系統存在缺陷;⑥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⑦存在其他缺陷。
(三)內部控制缺陷認定及整改情況
1.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認定及整改情況
根據上述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的認定標準,報告期內公司不存在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認定及整改情況
根據上述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的認定標準,報告期內不存在公司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特此報告。
董事長:周小溪北部灣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12日
北部灣港:2017年度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
來源:中金在線交易所
時間:2018-03-13
關鍵詞:內部控制 北部港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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