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機關各科室,局屬各單位:
現將《安慶市財政局重大事項合法性審查程序規定》《安慶市財政局重大事項合法性審查操作規程》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安慶市財政局
2016年5月19日
安慶市財政局重大事項合法性審查程序規定
第一條 為了規范財政重大事項合法性審查工作,根據《安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安慶市推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宜政辦發〔2016〕4號)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指財政重大事項包括:
(一)市財政局代擬以市政府或者市政府辦公室名義制發、以及報經市政府同意制發的規范性文件,市財政局經辦擬提請市政府全體會議或者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的事項;
(二)市財政局制作需報請市政府批復的有關規劃、國有產權轉讓(國有資產處置)等重大事項;
(三)提請局長辦公會議(專題會議)審議的財政涉法事項;
(四)以市財政局名義對外簽署的涉及重大事項的協議;
(五)市財政局制發或市財政局牽頭制發的規范性文件;
(六)政府采購投訴處理決定書,行政處罰(行政處理)告知書、決定書等法律文書;
(七)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的答復;
(八)局領導批辦進行合法性審查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三條 重大事項未經合法性審查,或者經審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會議決策或者制發文件(文書)。
第四條 稅政法規科負責重大事項合法性審查工作。重大事項承辦科室單位及合法性審查工作中涉及的相關科室單位,應當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第五條 重大事項在提請會議決策或者報請局領導審簽之前,承辦科室單位應準備以下材料,以紙質文稿形式送稅政法規科進行合法性審查:
(一)需要審查的事項內容及相關背景材料;
(二)征求意見、專家論證及風險評估材料;
(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行政機關的文件等。
(四)其他與重大事項有關的信息資料。
第六條 稅政法規科應當自收到重大事項相關材料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完成合法性審查工作;情況復雜的,可延長2個工作日。財政規范性文件審查時限依據《安慶市財政局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制度》執行。局領導對審查時限有特殊要求的,應當按照要求的時限完成。
第七條 稅政法規科主要從權限、程序、內容等方面對重大事項是否合法合規進行審查。
第八條 重大事項合法性審查可以根據實際需要采取下列方式:
(一)書面審查;
(二)向有關單位函調有關材料或者到有關單位了解情況;
(三)通過召開座談會、聽證會、協調會、發書面征求意見函等形式聽取有關方面的意見;
(四)組織局法律顧問和有關專家進行咨詢或者論證。
第九條 因合法性審查需要,稅政法規科可以要求重大事項承辦單位在規定期限內補充材料或者作出說明。
第十條 稅政法規科的合法性審查意見,應當明確提出合法或者違法、部分違法等具體意見及其依據,并制作書面審查意見表,反饋承辦科室單位。
第十一條 稅政法規科參與重大事項前期工作的,在參與期間所提供的有關修改和論證意見,不能代替合法性審查意見。
第十二條 重大事項承辦科室單位與稅政法規科應當建立合法性審查溝通、協調工作機制,及時解決合法性審查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第十三條 稅政法規科應當建立健全合法性審查內部運行機制,完善工作制度,規范管理審查資料檔案。合法性審查工作中遇到重大問題應及時報告。
第十四條 稅政法規科經審查發現,重大事項與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有關規定不一致或存在重大爭議,并且與承辦科室單位不能協調一致的,由承辦科室單位將各方面意見及理由報告局領導。
第十五條 參與重大事項合法性審查工作人員,應當嚴格遵守保密規定。稅政法規科出具的審查意見,供局內部使用,對外不予公開,更不得私自對外泄露。
第十六條 落實稅政法規科合法性審查工作牽頭責任,因稅政法規科未嚴格履行審查職責,導致財政重大事項決策違法,以及造成其他法律后果和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對負有領導責任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依紀予以追究。
第十七條 落實重大事項承辦科室單位的直接責任和相關科室單位的配合責任,未經合法性審查或不積極配合提供審查材料,以及不采納稅政法規科審查意見,導致財政重大事項決策違法,造成其他法律后果和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對負有領導責任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依紀予以追究。
第十八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安慶市財政局重大事項合法性審查操作規程
第一條 為了規范財政重大事項合法性審查工作,確保合法性審查工作取得應有的效果,特制定本操作規程。
第二條 合法性審查的范圍按《安慶市財政局重大事項合法性審查程序規定》執行。
第三條 財政重大事項提交討論決策或擬制發文件(法律文書),承辦科室單位應按照合法性審查程序規定要求,提前3個工作日,將文稿及有關書面材料送稅政法規科。需要局內多個科室單位會簽的,最后送稅政法規科。有法定期限的,原則上應提前5個工作日送稅政法規科。
第四條 稅政法規科應對擬進行合法性審查的相關事項進行收文登記,對提交的書面材料不完整的,應及時告知承辦科室單位補齊。
第五條 合法性審查主要包括權限審查、程序審查、內容審查。
第六條 權限審查包括:
是否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國家政策以及上級行政機關文件等上位法規定;
是否符合財政部門的法定職責,如:越權對上級部門設定工作要求,未經市政府同意、設定政府或其他部門的指示性要求;
是否違法設定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與行政強制等事項, 違法限制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權利或者違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義務;
是否違反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權限范圍。
第七條 程序審查包括:
是否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并廣泛聽取意見,其中,涉及經濟社會影響面較廣、專業技術性較強的重大事項,是否采取公開評審等方式進行專家論證,對可能引發較大的影響社會治安和社會穩定的重大事項,是否進行風險評估并制定相關預案;
是否對法律法規要求聽證,以及較多利益關系人要求舉行聽證的,進行聽證,以及對擬作出的行政處罰進行告知;
是否超出法定期限;
是否需要提交市政府法制辦前置審查;
是否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程序要求。
第八條 內容審查包括:
是否與其他現行規定、有效的規范性文件相協調;
是否超越上位法規定的其他事項適用范圍;
是否對涉及管理相對人或對公民權利義務產生直接重大影響的問題,采納吸收各方合理、多數統一的意見;
是否出現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內容。
第九條 法律文書重點審查內容包括:事實清楚、證據充分、適用法律準確、程序合法。
第十條 合法性審查需要提交局法律顧問審核把關的,法律顧問審核后應提交書面意見。
第十一條 稅政法規科進行合法性審查時,要認真填寫《安慶市財政局重大事項合法性審查意見表》《安慶市財政局法律文書合法性審查意見表》《安慶市財政局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答復合法性審查意見表》,明確提出審查意見,反饋承辦科室單位。
第十二條 稅政法規科應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合法性審查,局領導對審查時限有特殊要求的,應當按照要求的時限完成。
第十三條 重大事項承辦科室單位應認真研究吸收合法性審查意見,對審查意見不予采納的,應當書面向局領導報告各方意見及理由。
第十四條 稅政法規科應嚴格執行內部控制操作規程,對合法性審查中發現的重大問題應及時報告,妥善保管重大事項合法性審查資料檔案。
第十五條 本操作規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安慶市財政局重大事項合法性審查意見表
2.安慶市財政局法律文書合法性審查意見表
3.安慶市財政局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答復合法性審查意見表 |
附件1. | ||
安慶市財政局重大事項合法性審查意見表 | ||
2016年第 號 | ||
承辦科室(單位): 稅政法規科收文日期: | ||
具 體 審 查 內 容 | ||
權 | 1.法律、法規、規章、國家政策以及上級行政機關文件等上位法的規定 | 依據的上位法是: |
2.是否符合財政部門的法定職責 |
| |
3.是否違法設定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與行政強制等事項, 違法限制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權利或者違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義務 |
| |
4.是否違反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權限范圍 |
| |
程 | 5.是否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并廣泛聽取意見,其中,涉及經濟社會影響面較廣、專業技術性較強的重大事項,是否采取公開評審等方式進行專家論證,對可能引發較大的影響社會治安和社會穩定的重大事項,是否進行風險評估并制定相關預案 |
|
6.是否對法律法規要求聽證,以及較多利益關系人要求舉行聽證的,進行聽證,以及對擬作出的行政處罰進行告知 |
| |
7.是否需要提交市政府法制辦前置審查 | 由于涉及 | |
8.是否超出法定期限 | 到期辦理日: | |
9.規范性文件是否主動公開 |
| |
10.規范性文件施行日期是否在公布之日起30日后 |
| |
11.是否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程序要求 |
| |
內 | 12.是否與其他現行規定、有效的規范性文件相協調 |
|
13.是否超越上位法規定的其他事項適用范圍 |
| |
14.是否對涉及管理相對人或對公民權利義務產生直接重大影響的問題,合理采納吸收各方多數統一意見 |
| |
15.是否出現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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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法律顧問意見: | ||
審查意見: | ||
稅政法規科經辦人: | ||
稅政法規科負責人: |
附件2. | ||||||
安慶市財政局法律文書合法性審查意見表 | ||||||
2016年第 號 | ||||||
承辦科室(單位): 稅政法規科收文日期: | ||||||
具 體 審 查 內 容 | ||||||
事實 | 當事人、時間、地點、詳細經過是否準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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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充分 | 證據是否符合合法性、真實性、關聯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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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法律準確 | 認定的違法事實是否與法律條文一一對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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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合法 | 執法人員是否具備財政行政執法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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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人員是否2人以上執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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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告知當事人享有的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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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符合行政處罰法及其他法律規定的程序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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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法律顧問意見: | ||||||
審查意見: | ||||||
稅政法規科經辦人: | ||||||
稅政法規科負責人: | ||||||
附件3. | ||||||
安慶市財政局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答復合法性審查意見表 | ||||||
2016年第 號 | ||||||
承辦科室(單位): 稅政法規科收文日期: | ||||||
具 體 審 查 內 容 | ||||||
公開 | 是否屬于財政局制作或獲取保存的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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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屬于財政局制作或獲取保存的政府信息,對能夠確定的政府信息公開責任單位是否予以告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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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 | 屬于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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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于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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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于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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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于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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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復 | 公開的政府信息是否準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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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與理由是否說明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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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條文適用是否準確無誤 | 依據的上位法是: | |||||
是否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并書面征求第三方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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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 | 是否超出法定期限 | 到期辦理日: | ||||
如需延長答復期限,是否告知當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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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書面答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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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告知當事人享有的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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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法律顧問意見: | ||||||
審查意見: | ||||||
稅政法規科經辦人: | ||||||
稅政法規科負責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