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灌云縣紀委監委推行在案件預審、審理、復審三個環節實行七項內控制度為核心內容的工作法,助推執紀審查調查和執紀審理工作質效的雙提升。
嚴把預審關。建立擬立案件預審會商制度,明確由委機關案件監督管理室牽頭,案件審理室、案件承辦單位及其聯系包保室共同組成四方會商小組,定期就擬立案件圍繞三個要素開展四方會商:立案依據是否因果匹配,關鍵程序是否完備合規,取證材料是否扎實充分。
嚴把審理關。在案件審理環節,嚴格實行清單、銷賬、聯審、終審四項內控制度,切實提升案件審理質量。堅持問題導向,對照清單限期以銷賬方式逐條整改;所有案件審理報告及處理意見要提交縣紀委常委會(縣監委委務會)集體討論做最終定論。
嚴把復審關。采取雙向互查、學改并行;強化結果運用,并在評先評優和崗位職務調整中作為參考依據;注重延展研判,定期對典型案例總結研判,針對查找出的制度機制漏洞,制發監督意見或監察建議,推動紀律建設和紀律運用相輔相成。(江蘇省紀委監委 || 責任編輯 趙國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