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固安縣國稅局為落實全國稅務系統推進內控機制建設會議精神,將內控工作“朝深處做、往寬處拓、向高處集、于實處落”,不斷降低重點領域和重要環節的工作風險。
提升意識,強化領導。該局把加強內控機制建設,作為新形勢下全面提升稅收執法和行政管理水平,應對稅收執法和行政管理權力運行中的各類風險,保證權力正確行使的重點工作來抓。成立專門領導小組,局長親自抓,副職和中層單位負責人負責排查本領域業務中存在的風險,按照內控內生化要求,對風險點實行嵌入式管理,促使內控工作的持續改進和完善。政策法規科為內控機制建設管理部門,負責日常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系統內控機制建設工作。
完善制度,強化管理。以“風險防控”為管理導向,根據內外部工作環境和要求的變化不斷完善、補充新制度,為開展內部控制提供基本遵循和制度依據,促進稅務風險管理工作不斷加強。對風險實行動態管理,不定期組織風險排查,梳理權力事項、構建權責體系,并結合崗責手冊開展各崗位的風險分析和自查自糾,填報風險排查表和自查自糾報表,從而理清隱患和風險點,并有針對性地制定防范措施。
內部防控,強化留痕。以試點運行財務預算支出監控管理系統為契機,應用上級開發的有關政務、人事、財務管理系統,將“人、財、物”管理事項以及運轉過程納入規范化管理,實現全程留痕、可查可控,有效防范風險。將內控機制建設同日常工作緊密結合,如將公車使用納入到控制管理范圍、配備執法記錄儀規范稅收執法風險節點等,以此來強化控制。運用省局“稅收風險預警防控管理系統”,重點對長期零申報、逾期申報以及企業收入、成本、費用等相關指標,開展縱橫向、同行業比較分析,查找涉稅風險疑點,針對性開展跟蹤服務風險應對。建立以規范化選案、標準化查案、質證式審理、開放式定案為內容的“陽光稽查”運行機制,增強自身抗風險的能力。
規范執法,強化自查。制定《部門內控機制建設考評辦法》,從內控環境、權責梳理、風險管理、流程控制、綜合防控和防控效果等多方面確定具體指標,定期開展內控自我評估,側重發現問題改進工作。實行百分制量化考核,讓各部門既有壓力,又有動力。強化出口退稅管理,打擊發票違法犯罪、騙取出口退稅和防范國際稅收執法風險。根據風險評估的結果,采取不同策略應對高、中、低風險企業的納稅遵從問題,重點關注帶有集團、行業的遵從風險,以避免重大稅收流失和反復出現的風險。
加強教育,強化監督。通過宣傳學習,領導層和執行層高度重視內控,應用《全國稅務系統督察審計規范(1.0版)》進行風險疑點定時排查,并建立工作底稿及問題臺帳,并要求相關部門針對排查出的風險疑點限時整改。建立分層次、全方位監督模式,監督檢查結果和自查自糾情況由政策法規科整理后反饋績效考核管理部門,兌現考核并強調運用考核結果,不斷把全局強化內控機制建設防風險保平安工作提高到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