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員孟慶洋楊益
本報訊近日,市財政局出臺《政府采購專管員工作制度》。目前,已在全市139個單位設立政府采購專管員193人。
明確專管員權利。采購專管員有權參與本單位的政府采購項目運作,包括采購項目的可行性論證、采購預算編制、招標采購和競爭性談判采購的現場監督以及采購項目的驗收、審核等。
強化專管員監管。對不按照采購文件確定的事項簽訂采購合同等行為,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直至撤銷專管員資格處分。對與供應商惡意串通、接受賄賂或者獲取不正當利益、泄露商業秘密等行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實行動態化管理。建立政府采購專管員數據庫,因撤銷、調離、變更等原因,政府采購專管員發生變動的,所在單位應及時告知市財政局政府采購管理處,辦理變更登記、備案手續。
市財政局將加強對采購專管員隊伍的培訓和指導,提升采購專管員的法律意識、政策水平和操作能力,使其成為政府采購的“明白人”,在單位發揮橋梁紐帶作用,促進預算單位實現依法采購、規范采購、高效采購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