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來】
縣區采購人內控制度建設亟待加強
■ 謝助民
修訂后的《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第87號令,以下簡稱87號令)第六條強調,采購人應建立完善政府采購內部控制制度。在《政府采購法》及其實施條例、87號令等法律規章制度的要求下,各級各地逐漸認識到采購人作為政府采購責任主體的法律地位,并在建立完善內控制度方面做了很多努力。然而,與省市級相比,縣區基層政府采購內控建設相對薄弱,受到種種制約。筆者對此談談自己的觀點。
存在的問題
一是內控建設認識擺不上位。部分縣區基層采購人認識嚴重缺位。領導層對提高采購人行政效能和約束采購人領導班子的權力運行缺乏足夠認識,內控意識淡薄,難以發揮內控制度的約束、糾偏等功能;具體執行人員的認識也存在偏差,甚至有人認為,內控只需財務會計基礎規范化,不必涉及從事政府采購工作的部門,對采購需求、采購崗位設置、流程梳理等認識嚴重不足。
二是內控工作人員專業素質不達標。縣區基層采購人財政財務、內部管理等專業力量薄弱,部分單位人員少,業務單一,未設置內控機構;即使設置了內控機構的單位,其工作人員綜合素質也有待提高,缺乏必要的財務經濟管理知識和專業技能,對違反政府采購法律法規的行為缺乏辨別和分析能力,難以按內控規范要求明確單位內部相關部門在政府采購工作中的職責與分工,導致政府采購與單位財務、資產、使用等業務崗位的溝通協調不暢的問題時有發生。
三是內控制衡機制不落地。縣區基層采購人一把手受傳統管理方式的影響較深,少數一把手在鄉鎮復雜局面工作中養成的“家長制”作風突出,導致權力制衡機制難以落實,對健全內部政府采購事項集體研究、合法性篩查等議事決策機制不上心,流于形式、走過場,導致決策不夠科學、嚴謹,有的甚至擅自個人改變集體決策。縣級所屬采購人有的組織架構不完善,制衡基礎薄弱,權力相對集中,對分事行權、分崗設權、分級授權和輪崗交流認識不到位,難以貫徹落實決策、執行、監督相互分離的內控制衡機制。
四是內控信息化建設邁不開步。如何讓采購人各項經濟業務控制流程嵌入內部控制管理信息系統是當前需要解決的課題。縣區基層采購人內控信息化建設可分為兩個層面。其一,縣區財政部門自身內控信息化建設仍存在種種問題,示范引領作用欠缺;其二,縣區其他采購人自身內控信息化建設嚴重滯后。從預算業務管理控制看,財政預算對采購人的控制約束力要強一些,而采購人單位預算對其內設機構控制約束力要差一些,導致部分采購人采購預算管理流于形式。縣區難以按照財政信息化建設的統一要求,將內部控制制度、操作規范等固化融入信息系統,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對政府采購內部控制進行有效監控。
改進的路徑
針對上述問題,筆者提出幾點建議。
首先,發揮好“關鍵少數”的引領和促進作用。采購人內控建設在87號令中作為一個重點加以部署,同時,采購人內控建設又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重要抓手,離不開采購人“關鍵少數”的率先垂范和身體力行。采購人的主要領導務必高度重視,以上率下、層層傳導、落細落實。要做到“四個親自”,親自部署、親自推動、親自協調、親自督辦,把制約采購人內部權力運行,強化縣區基層內部控制作為落實87號令和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工作抓實抓牢,把第一責任人的責任高高舉過頭頂。
其次,構建常態化的內控機制。縣區基層采購人內控制度要緊密結合各采購人的業務工作實際并發揮作用,做到實在、管用,就必須建立常態化的內控制度完善機制。
具體而言,除按《財政部關于加強政府采購活動內部控制管理的指導意見》(財庫〔2016〕99號)抓好規定動作外,還要及時對基層政府采購各自的采購業務流程,包括編制申報采購預算、采購實施計劃,確定采購需求,組織實施采購活動,履約驗收等環節細化管理要求,防范風險。尤其要適應87號令大幅擴大采購人權力和“放管服”的改革要求,突出三個結合:做到全面管控和突出重點結合,風險防控和提高效能結合,權責對等和強化懲處結合,使縣區基層采購人內部控制通過運用不相容崗位(職責)分離控制、授權控制、流程控制和信息化程序控制等方法,對內控制度的實施效果進行評估,對針對性、可行性不強、難以實現縣區基層采購人內控建設目標和任務的內控制度及時進行修訂完善。
再次,抓實內控制度的執行落地。嚴格制度執行,優化流程,突出重點環節,實現重點管控,確保縣區基層采購項目規范運行,執行落地。一要嚴防采購內控制度空轉,確保實打實;二要防止照搬照套,上下一般粗;三要建立及時有序的風險事件應對機制,對落實采購計劃、采購重點、關鍵環節、采購時限要求、采購利益沖突、采購檔案管理中暴露出來的隱患要堅決整改、及時形成報告、問責、處理等應對機制。同時要配套建立完善的縣區基層政府采購督導和問責機制,以督促內控更加有效執行。此外,還要注重強化縣區基層政府采購內控成果運用,提升內控管理成效。
與此同時,縣區基層采購人政府采購內部控制要樹立接受同級審計、財政監督和紀檢監察共同監管的理念,實踐中三家可聯動監管,充分發揮綜合監管效應。為便于執行,可制定其他監管機關及時向同級財政傳遞信息的工作程序,方便審計和紀檢監察對發現的內部控制缺陷,及時向財政移交,以強化監管成果的共享運用。縣區財政部門還應選擇各行業具代表性的采購人政府采購內控建設作為重點建設單位,組織采購專業人員集體攻關打磨,打造各自內部控制規范樣板,為相關采購人內控建設提供參考,進一步放大內控建設乘數效應,提高綜合效能。
最后,筑牢采購內控信息化技術支撐。縣區財政部門要按照財政信息化建設的統一要求,將縣區政府采購預算管理、政府采購計劃備案、投訴處理等采購業務控制與信息化建設有機融合,將政府采購控制制度、操作規程以及控制措施等融入信息系統、利用現代化信息技術手段對政府采購運行全過程的內部控制有效性進行監控,做到過程留痕、責任可追溯、實現政府采購內部控制的信息化、程序化和常態化;采購人內部業務系統則要突出強化人員身份驗證、崗位業務授權、系統操作記錄、電子檔案管理等系統功能的信息化建設、將內部控制規范程序嵌入財政賬務管理應用系統,讓縣區基層采購權力運行雁過留痕、有跡可循,促進內部控制信息化建設。
(作者單位:湖南省東安縣財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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